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三节 货运经营第二十七条已修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人员、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工具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3月27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