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三节 货运经营第二十六条已修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提供方便、及时的服务,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有序。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3月27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