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章 登记注册第十四条已废止个体工商户因故1个月以上不能正常经营需要停业的,应办理临时停业登记。自行停业超过6个月的,视为歇业。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