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章 登记注册第十三条已废止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地等主要登记事项时,应当向原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变更事项需经特别审批的,应向原负责审批的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应当重新申请登记注册。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