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章 登记注册第十五条已废止个体工商户歇业或者终止生产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持完税、债权债务清理证明,向原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