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视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或者责令其停播整顿。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