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小学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校门附近随便摆摊设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