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洱海径流区保护管理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城乡建设发展区内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设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设施,及时清运处理垃圾。垃圾实行有偿收集、清运和处理。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