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已废止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