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第四十条有效妇女的婚姻自主权受法律保护。禁止早婚、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期间,男方及其亲属不得侵犯女方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