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三章 文化教育权益第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妇女的需要,组织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实用技能培训。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边远山区的妇女和少数民族贫困妇女的实用技能培训力度。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