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三章 文化教育权益第二十条有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在科研项目申报、派出留学、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不得对妇女有歧视性限制。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