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成果纳入本级科学技术奖范围,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