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七章 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与科技进步第五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防震减灾科技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培养和引进科技带头人和后备人才,加强防震减灾对外合作与交流,拓宽交流领域和渠道,跟踪并学习吸收国际防震减灾最新科技成果。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