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七章 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与科技进步第五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抗震性能的建筑结构体系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