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提高体育设施使用率。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免费或优惠办法。公共体育设施可以开展适合本设施特点的体育经营活动,所得收入必须用于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的体育设施,在不影响工作、教学、生产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应当向社会开放,为公民健身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