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兴办体育设施,应当向所在地体育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