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二章 商品房预售项目管理第十五条有效预售的商品房项目竣工后,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预购人使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