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项目设立阶段环境保护管理第十五条已废止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符合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的现状监测由符合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承担。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