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四章 选举方式第十九条已修改村民委员会成员一般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二)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四)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在本村工作并带头发展农村经济;(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