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条有效群众防空组织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组建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批准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建。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