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安置归侨的农、林场的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在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扶持;在技术、人才方面给予支持。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