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投资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农业发展基金实行“统一管理、计划使用、保证重点”的原则,按我省有关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