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人才队伍建设第五十三条有效自治县根据本地实际和发展需要,自主制定鼓励和引进各类人才为自治县建设服务的政策措施。自治县依照国家工资改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根据自治县财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标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工资水平。地方法规 ·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