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文条例/第四章 水文分析计算与资料管理第十七条有效水文分析计算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全省和区域性的水文分析计算工作由省水文机构实施。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