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三章 技术推广与教育培训第十六条有效根据农业机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委托,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可以对农业机械产品进行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作出技术评价,并公布检测结果。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