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章 预防第十三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植树造林,鼓励种草,扩大林草覆盖面积,增加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