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土地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有效农村集体土地中的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