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第三章 储备与管理第二十一条已修改承储政府储备粮的企业应当健全财务制度,按照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政府储备粮所属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监督。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