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