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四条已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纳入年度财务计划,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反映、记载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依照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本单位工会有权查阅前款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内容。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