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废止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共供水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公共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注册水表由供水企业购置、安装、维护和更换,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注册水表安装在户内的,用户应当予以保护,发生损毁、停行、逆行、滞行时,应当及时告知供水企业。用户故意或者过失致使注册水表损坏的,应当予以赔偿。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