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七章 暂住人口权益保护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对本市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暂住人口,由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