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二章 登记管理第二十四条已废止未接受或未全程接受国家规定免疫接种的六周岁以下的暂住人口,由其监护人带领到暂住地卫生防疫机构接受免疫接种。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