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条例第五条已修改执法检查主要是了解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督促有关主管机关严格依法办事,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2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