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十章 奖励与处罚第六十二条已修改凡在我省工作30年以上的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其退休金按本人原工资标准全额发放。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