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六章 研究开发机构第三十九条已修改有关部门在国家许可的范围内对研究开发机构在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