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修改

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和指导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布局,合理配置科学技术资源,建立现代化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体系。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