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由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制作设备和棺材,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