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 火葬管理第十五条有效提供殡葬服务收取的运尸费、火化费、骨灰寄存费等应根据实际服务项目收取,并按市、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应予公布。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