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十五条有效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在医疗期间享受正常出勤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没有工作单位的,从见义勇为专项基金(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