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等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向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资产评估资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