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开发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有效申请矿泉水鉴定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矿泉水勘查许可证;(二)矿泉水勘查评价报告;(三)水质检验原始报告;(四)抽水试验原始资料;(五)动态监测原始资料。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