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二章 责任和义务第五条有效生产者生产或销售者销售的产品,其质量、标识、包装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