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二章 责任和义务第十一条有效以代销或联营等形式销售产品者,承担与本条例规定的销售者同样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