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环保部门应当组建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监测网络,组织对环境噪声质量的常规监测和噪声污染源的监督监测,定期发布声环境质量报告。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