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八条已修改环保部门应当组建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监测网络,组织对环境噪声质量的常规监测和噪声污染源的监督监测,定期发布声环境质量报告。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