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第三章 申请鉴定条件与鉴定程序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劳动行政部门于考核结束后十五日内,公布考核成绩,对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