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第三章 申请鉴定条件与鉴定程序第二十三条有效职业技能鉴定应当分别进行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对技师、高级技师的鉴定或初评还应当进行专业知识的答辩。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必须从国家题库中提取,题库中没有的行业和工种的试题,由市劳动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提供。鉴定机构每次鉴定完毕,应当写出鉴定报告,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结果通知单,连同理论考试卷、技能操作评分表,考场记录等基础材料一并报市劳动行政部门。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