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四章 劳动就业第三十五条已修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取,由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年当地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后四个月内,将本单位上一年度平均在职职工人数、残疾职工花名册,按照规定分别报送同级残疾人联合会。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额,经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审核后,委托当地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