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性病防治管理条例/第二章 预防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性病危害性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